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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抓290余人套路贷团伙 嫌犯交代这五大套路

2018-05-05 07:46 | 来源:未知

 5月3日,上游慢新闻-重庆晚报记者从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相关发言人处了解到,经过缜密侦查,九龙坡区警方于4月18日组织精干警力集中收网,在重庆、广州、汕头、三亚、成都等全国多地同时行动,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290余名,捣毁窝点70余个,打掉一个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“套路贷”犯罪团伙。

 
贷1万3得1万 签分期购买手机合同
 
陈先生是(重庆)忠县人,32岁,在主城打工。今年2月12日,陈先生家里急需用钱,就通过路边广告电话联系一家小额贷款公司。客服告诉他,贷款无抵押,而且利率低,平均一万元才收100元利息。
 
当天下午,陈先生来到位于石桥铺百脑汇三楼名为“达众通讯”的公司。负责接待的业务员告诉陈先生,贷款方式是通过办理购买手机分期贷款的方式套现,陈先生即将要签的,形式上是一份分期付款买手机的合同。随后,业务员递来三份合同,大概内容是:陈先生在其公司购买三部苹果手机,一共13000元,分期还清。签字后,公司业务员以放款需要为名要走了陈先生的手机、身份证和银行卡,并将其带到一辆轿车内。陈先生眼看着前面两人拿着自己的手机和银行卡一顿操作,并拿出一台POS机请陈先生输入银行卡密码,理由是放款需要考察陈先生银行卡流水,陈先生一一照办。
 
十几分钟后,业务员告诉陈先生已经放款6000元到其银行卡。陈先生大惊,不是说好13000元,怎么变成了6000?对方解释说,扣除的款项,是手机首付款,且凶恶蛮狠逼迫陈先生要么拿着6000元走人,要么就拿走三部手机。陈先生当即表示要报警,这时对方态度又软下来,表示愿意再给陈先生返4000元。万般无奈的陈先生只得同意,他觉得虽然损失了3000块,就当买个教训。
 
套路:盗用被害人银行卡贷款
 
让陈先生意想不到是,一个月后他忽然接到一个陌生催款电话,告知其上月还有一笔3万元的贷款,本月需还利息2200元。震惊之余,陈先生立即查看了银行卡流水单,发现2月12日下午确实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分两次向自己银行卡转入30000元,但随即被人刷走。回想起那日的种种怪异,陈先生认为自己被“套路”了,他立即赶到百脑汇那家通讯公司问个究竟。
 
没想到,工作人员居然“爽快”承认除了给陈先生办理手机分期套现,还偷偷用陈先生的手机和银行卡另外向小额贷款公司贷了30000元转入自己账户。至于这30000元是什么钱,他们不做任何解释。不过,工作人员威胁说,手机分期贷款套现是违法行为,报警对大家都没好处。随后,公司七八个壮汉将陈先生围住,强横表示30000元贷款只能退给陈先生16000元,并需要陈先生立字据表示双方再无任何债务关系。在对方强势胁迫下,陈先生被迫在一张空白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。
 
就这样,陈先生不仅损失了3000元的手机套现款,而且还得向小额贷款公司偿还剩余14000元的本金和利息,这些钱全部进入了“套路贷”不法分子的腰包。从该公司出来后,陈先生立即报警求助。
 
嫌疑人交待五大“套路”
 
接到报警后,九龙坡警方迅速对案件展开侦查。经过缜密摸排,一个堪称庞大的广东汕头籍“套路贷”犯罪团伙彻底浮出水面。4月18日,九龙坡警方在全国多地同时收网,对该团伙成员藏匿窝点开展彻底清剿,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90余名。
 
据了解,该犯罪团伙成员大多来自广东汕头,很多都是被同乡介绍进来的。据一名嫌疑人交待,他们从事犯罪行为的具体“套路”主要有以下几类:
 
一是克扣高额“手续费”。陈先生遭遇的“高额首付款”,就是此类。
 
二是“卖手机”:这种手法适用于那些签署手机分期贷受害人认为返款少,提出想要手机的情况。嫌疑人给的一般是市场价在1000-2000之间的“合约机”或者“组装机”。一旦受害人提出异议,嫌疑人就会采用多人围攻、推搡等方式,实施言语恐吓,胁迫受害人就范。
 
三是“瞒天过海”骗贷:利用受害人的手机身份信息和手机、银行卡,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,并转入自己账户,随后将受害人手机上的贷款痕迹删除殆尽。
 
四是“信用卡套现”:嫌疑人利用受害人的手机绑定银行卡,瞒着事主擅自提升额度后,用POS机刷取套现,并谎称是其帮受害人办理下来的贷款,巧立名目收取高额手续费。
 
五是“连环套”:一旦受害人提出异议,嫌疑人还会威逼利诱受害人暂时接受现状,并许诺利用第一次借贷提高其征信,三个月后即可无抵押免利息为其办理5-10万元的贷款,继续寻找机会下套。
 
据嫌疑人交待,一旦受害人要报警或向工商部门求助,他们会适当返还一部分资金给受害人,以达到平息事态逃避打击目的。目前,案件正进一步侦办当中。
 
民警支招市民预防“套路贷”
 
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,“套路贷”案件中的被害人主要是20至50岁之间的中青年,多数被害人名下有房产,自控能力差、消费不理性,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识,容易被骗入“套”。另外,被害人大多银行贷款信用低,难以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,转而通过街边广告和互联网媒介上发布的无抵押放贷信息,或经他人介绍被诱骗借款。被害人身份证、房产证以及签订的借条、借款合同等被犯罪团伙扣留,个人信息、房产地址等也被犯罪团伙所掌握。因此,预防套路贷,最主要的是要不贪小便宜,不相信天下会掉馅饼。此外,市民在办理贷款时要注意以下问题:
 
首先是不要轻易相信主动给你打电话的无抵押贷款、当天放款等。出借人把安全放在第一位,无抵押的背后,是你的生命、身体、名誉、家庭、学业、工作、生活等等做的原始抵押。借款有多容易,催款就有多难受。
 
同时也要了解一些法律常识。比如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: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这些知识很简单,但能有效帮你识别很多“套路”。
 
签订协议的时候也要认真审视相关条款,谨防入套。凡是和口头约定不一致的地方都要拒绝,把真实意思写在合同中。很多人签订协议根本不看,听对方一说就签字,这种麻痹大意也是造成损失的重要原因。
 
警方同时提醒,市民一旦被“套路”,应该立即采取以下措施:
 
发现被“套路贷”,应立即报警备案,并第一时间向律师咨询要求提供帮助。同时告知身边的亲人、朋友,千万不要因为害怕或爱面子而隐瞒。
 
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止损,征求专业法律人士意见,寻求补救措施。
 
找不到人还款的时候,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故意让受害者违约的套路,应该提前办理公证提存。
 
如果遇到暴力催收,应该立即报警,在有条件情况下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和取证工作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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